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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

协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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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 分类:协会概况
  • 发布时间:2020-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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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NON-Government Funded Education Committee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缩写为HLJPEDPC)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民政厅正式批准,于2004年1月15日正式成立的社会团体。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是由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非营利性的地方社团组织。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为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的业务范围及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和支持民办教育事业;(二)维护全省民办教育行业信誉,推进民办教育行业诚信建设,制定行业自律制度和诚信规范,开展民办教育行业诚信行为评价与考核;(三)创办会刊,编辑文集,就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组织专题论坛,研析国内外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发展动态,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开展民办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四)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以教育科学思想为指导,开展民办教育的业务培训、信息咨询和其他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服务工作;(五)发挥行业代表作用,担当政府与民办教育领域之间的桥梁,围绕教育行政部门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民办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相关信息;调解会员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会员与其他社会纠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切实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六)参与民办教育发展、改革等民办教育利益相关的献策以及行业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信息发布,为会员单位提供公信证明等;(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办学,对违反本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八)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参与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督查评估和其它相关业务活动;(九)组团参观、考察,开展校际间的协作活动,加强与外省、市的联系、交流和合作,增进学术交流,促进友好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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